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陇南市电商扶贫工作予以表扬的通报
甘政办发〔2016〕21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近年来,陇南市立足实际,抢抓“互联网+”发展机遇,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助农增收的主渠道和突破口,着力破解干部群众思想观念落后、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滞后、电商人才短缺、产业发展薄弱“四大难题”,紧盯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网店带动、电商产业带动、电商创业带动、电商就业带动和电商入股带动五种模式,探索出了贫困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陇南模式”,在解决农产品卖难、增加群众收入、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对在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的“甘肃省陇南市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了通报表扬。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对陇南电商扶贫给予表扬,相关单位要推广其经验,做好宣传、普及、培训工作。各地区都应学习借鉴,加大电商扶贫工作力度”的批示要求,为了鼓励探索、激励创新,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对陇南市“电商扶贫”工作予以通报表扬。希望陇南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创新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等相关单位要积极指导帮助陇南市解决在发展“电商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深入总结工作思路和成效,提炼经验和启示,做好宣传、普及、推广、培训等工作,着力推进“电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主动破解经济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