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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2    作者:王芳平律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16-12-22 03:08 来源:中国·甘肃 作者: 编辑:李秀清
  甘政办发〔2016〕21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制定的《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5〕78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科技管理改革,优化和完善各类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管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引,强化顶层设计,统筹科技资源,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符合甘肃实际的科技计划体系;改革管理机制,建立统一公开的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创新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与管理模式,实行科技创新活动的分类指导与管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支撑传统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民生科技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升科技贡献水平,实现科学技术支撑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聚焦重大任务,加强主动布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我省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突出提升全省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瞄准科技创新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对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适度超前部署,完善项目形成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建立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机制。
  (二)整合创新资源,强化绩效导向。加强统筹协调,突出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充分激发各创新主体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促进深度融合,引导区域创新。强化科技与经济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相互衔接与融合,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要求,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打造各创新单元之间相互促进的联动创新环境。加强对市、县科技计划的改革引导,形成省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建设。
  (四)厘清政府责任,突出市场作用。进一步明确省级政府部门在科技宏观管理体制中的职能定位,工作重心转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监管、评估等宏观管理层面,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政府科技资金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研究、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和创新服务平台,营造激励创新的环境。突出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以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五)坚持公开透明,推进痕迹管理。逐步将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纳入统一的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和痕迹管理,除涉密项目外,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遵循科学规律、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科研创新氛围。
  三、科技计划体系改革
  从科技计划的顶层设计入手,结合我省实际,采取产业、项目、平台、人才、基地“五位一体”的资源配置方式,重新构建科技计划体系,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合理归并,将现有科技计划整合为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与人才计划、知识产权计划五大类科技计划。结合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动态增设若干专项(基金)以服务我省发展战略需求,形成新的科技计划体系。
  (一)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依据我省在全国区域发展的定位,聚焦我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产品目标和重大产业化目标,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集中各类科技资源,在设定的时限内进行联合式协同攻关。加大聚焦力度和优化资金配置强度,做好与其他科技计划的分工与衔接,避免重复布局和投入。
  (二)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技术需求,以解决社会公益性技术创新和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培育新兴产业为目标,重点支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新产品、新设备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科技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领域和区域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重点研发计划由省科技厅管理的科技支撑计划(包括工业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等)组成。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加强政策引导,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创造良好环境。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由省科技厅管理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民生科技计划整合组成,根据发展需求,下设若干子计划。
  (四)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省科技厅要对其管理的甘肃省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甘肃省工程实验室、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信委管理的企业技术中心,省商务厅管理的甘肃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创新基地按功能定位分类梳理,完善评价机制。要鼓励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对外开放共享和提供技术服务,实现跨机构、跨区域的开放运行和共享。要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区、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扶持计划、飞天学者特聘计划、省杰出青年基金、基础研究创新群体、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农村科技人才培养等相关人才计划的顶层设计和有机衔接。
  (五)知识产权计划。围绕《深入实施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部署,推进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促进我省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引导支持类项目重点支持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和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政策后补助类项目重点支持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市州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以及专利申请资助等。
  (六)专项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和兰白创新驱动基金等)。按照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设置若干专项基金,并进行动态调整。现阶段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用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通过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和跟进投资的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
  四、管理流程改革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导向、执行顺畅、公开透明、功能优化、决策科学的要求,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建立和完善涵盖科技计划实施全流程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项目指南发布、公开征集、项目评审、项目立项决策、立项公示、中期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与报告、信息公开、信用管理、科技报告等制度。
  (一)强化省级科技计划的组织协调。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工作是全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突破口,任务重,难度大。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做好统筹协调,按照渠道不乱、功能优化、定位合理的总体要求,改革优化项目形成机制,完善部门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依法合规开展科研活动。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立项。各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政策宣传培训和科研项目管理服务工作,保障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省级科技计划改革的重大事项报省科教领导小组审定。
  (二)培育专业的项目管理机构。围绕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改革,依托现有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遴选、改造组建成立符合我省科技状况、规范化运行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业机构准入标准和管理制度。专业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接受科技计划项目委托管理,履行有关职责。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对专业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统一的监督检查、评估评价和动态调整,确保其按照委托协议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三)完善科技计划的全过程管理流程。健全包括产业创新图谱、企业技术路线图、知识产权预警等一体化科技创新决策机制,根据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需求征集相结合的方式,由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及方向、年度项目。健全项目网上申报受理评审制度;完善公平竞争的项目遴选机制,通过公开择优、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者。制定和完善与改革配套的管理办法,规范科技计划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行为规范,明确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实施科技项目管理活动的程序和要求,推进科技计划管理的公正、公开、公平和高效。充分利用绩效考评、信用管理、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与监理、监察审计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健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监督规范。
  (四)建立科技计划评估监督机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对科技计划的实施绩效等统一组织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对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通过择优委托第三方专业项目管理机构独立开展,评估结果作为省本级财政予以支持的重要依据。
  (五)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立项、执行、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失信行为的管理措施。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共享信用评价信息,逐步实现与国家科研信用体系互联互通。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项目管理实施单位、项目主持人、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等)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财政资助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六)建立全省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以现有的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扩充提升为功能完善、操作便捷、覆盖全省各部门(单位)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对各类科技计划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和痕迹管理,加强部门之间项目信息共享,并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七)建立健全科技报告制度和共享服务系统。按照国家科技报告标准和规范,完善全省统一科技报告的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建立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科技资源持续积累、完整保存和开放共享。对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项目承担者必须按规定呈交科技报告,并纳入科技信用体系。
  五、实施进度
  2016年,基本形成各类科技计划的优化整合方案。同时,为确保管理改革与现有工作的有序衔接,在研项目(课题)继续按照原有科技计划的经费渠道和管理方式组织实施。
  2017年,完成相关制度建设和基础性工作,发布专业机构遴选办法、科技计划重点专项设立规则、有关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构建全省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报告系统,逐步向社会开放。
  2018年,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科技计划体系(专项、基金等)运行,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完善。同时,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平台的功能,完善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科技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来源:中国·甘肃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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