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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组织卖淫罪 肖律师成功辩护变更为容留卖淫罪成功案例
发布日期:2016-12-29    作者:肖小勇律师
武汉组织卖淫罪 肖律师成功辩护变更为容留卖淫罪成功案例
案情简介:
    武汉市武昌丁字桥某洗浴中心于20151227日被武汉某派出所巡逻发现有卖淫现象,当场查获嫖娼人员十七对,洗浴中心负责人之一秦某某被刑事拘留。其家属找到武汉专业刑事律师肖小勇为其辩护。
律师辩护:
1、肖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会见嫌疑人,在整个刑事案件二个阶段中,共会见主犯被告人多次,仔细研究全面案情,核对控诉证据材料,加强律师对案情的深度了解。
2、律师在检察院阶段,多次发表辩护律师意见--变更罪名律师意见。【最终成功将组织卖淫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名】
3、律师在法院审理阶段,全面发表辩护意见,从案情、定性、量刑、初犯、认罪悔罪、行为良好、主动交纳罚金等专业庭审辩护意见,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从轻处罚的判决结果。
大多数内容全部都已经固定和形成,律师只能竭尽所能的提供法律意见予以辩护,本案涉及的人数和次数众多,以及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虽然没有争取到缓刑结果,但是相比如果本案定性组织卖淫,两个被告人在情节严重的背景下将全部量刑达10年以上,因此律师辩护的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
 
若其他当事人或家属有遇到组织卖淫、容留卖淫、介绍卖淫等疑难复杂案件,可以考虑与肖律师沟通咨询,以获取专业优质的刑事辩护策略意见。
 
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主犯被肖律师成功辩护,核心的关键在于用最专业角度的律师意见,用最全面的量刑律师意见争取从轻、减轻、缓刑处罚,上述案件均能反应本站刑事辩护律师尽职的表现以及高超的辩护技能,附法律规定:
正常量刑标准:
组织卖淫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容留卖淫罪,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办案总结】
这一判决结果让被告人感到满意,武汉肖律师认为能够判缓刑除了庭审中阐述的几点辩护意见外,大量的工作是同武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积极沟通,通过不同的方式向办案人员明确了辩护的目的和理由,最终通过努力取得了这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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