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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偿的函件内容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6-12-28    作者:张梅律师
  函件应当首先阐明事实,如受函单位与发函方过去发生业务所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货物品名、交货数量、时间,地点、价款;履行状况;拖欠债款数额,双方交涉的情况及有关约定;其次要运用法律说明过错方的责任,及其应采取的正确态度。第三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的办法,强调继续违约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发函方准备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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