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涉外音像复制合同如何认证登记?
发布日期:2016-12-14    作者:赵双剑律师


  1、认证登记范围邮芫惩馕托复制境外的音像制品的委托复制合同。
  2、认证登记申请者: 接受委托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的境内音像复制单位。
  3、认证登记手续和程序: 涉外音像制品委托复制合同或有关版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二份,报四川省版权局。填写合同登记表。 填写认证表并通过指定的境外认证机构认证。认证通过的,由四川省版权局在合同原件上加盖合同登记章、编发登记号,对合同予以登记并退还原件。
  四、涉外音像出版合同经认证后由国家版权局登记, 配合图书出版的音像出版合同经认证后由四川省版权局登记,其认证登记手续和程序同“( 二)涉外音像复制合同的认证登记”的有关要求,并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的显著位置标明合同登记号。
  五、其他涉外版权贸易合同的认证登记事宜,参照上述手续和程序办理。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