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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6-12-09    作者:姚雷律师
【债权债务】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股东抽逃出资有以下四个前提条件:
  第一,公司已有效成立。此际,股东出资已构成公司资本,股东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破坏;
  第二,抽逃出资的直接责任主体一般为公司发起人,包括单位股东与个人股东;
  第三,股东实际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第四,股东已经取得了资格的形式要件,即以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的文件等所表明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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