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场把经营权突然给了其他公司,租户的权益受侵犯吗?
咨询:我最近经营商铺时碰到这样一个情况,这家商场的注册经营者是A公司,但A 公司又委托B公司经营管理,我是在B 公司经营管理期内与B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租期未到。
最近A公司突然收回B公司的经营权,将经营权转给了C公司,并在商场内贴了告示(相关合同文书我没有看到,但实际情况确实如此)。可是,C公司没有与我签订新的协议,只是从B公司手中把我与B公司的协议拿到手中保管,对我没有任何解释。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权益是否会因为经营者的变化受到影响?B公司算不算违约?
律师解答:周先生的权益不会因为经营者的变化受到影响。因为B公司在与周先生的租赁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已由C公司承接,并且A公司已履行了告知义务。
只要周先生与B公司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赋予周先生的权利义务没有受到侵犯,则B公司不能算违约。如果将来合同约定的权利受到侵犯,周先生可以向C公司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