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发布日期:2016-11-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行为构成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1)行为: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组织,指采用劝说、利诱等手段,安排他人出卖人体器官。
(2)对象:被组织对象须年满18周岁、且本人同意摘取器官。盗取尸体器官的,成立盗窃尸体罪。
(3)主观:故意。
2、被害人承诺无效:
(1)被组织者本人同意的,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2)若被组织者不同意,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的,成立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例: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卷二第15题,单选)
A.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B.甲因口角,捅乙数刀,乙死亡。如甲不顾乙的死伤,则应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死亡与伤害结果都在甲的犯意之内
C.甲谎称乙的女儿丙需要移植肾脏,让乙捐肾给丙。乙同意,但甲将乙的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丁。因乙同意捐献肾脏,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D.甲征得乙(17周岁)的同意,将乙的左肾摘出,移植给乙崇拜的歌星。乙的同意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