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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安置的房屋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6-09-02    作者:孙新律师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又具体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情形。
    所以说,如果夫妻在婚前有个人投资行为,而在婚后有所收益,那么这种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老房子拆迁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否属于婚后收益呢?
    答案是否定的。
 被拆迁房屋在婚后承担的是居住的功能,并不属于任何投资行为。老房子拆迁获得补偿款,是一种自然增值,并不是人为投资、经营的结果。因此,拆迁补偿款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是,你需要保管好相关拆迁凭证,用于证明补偿款来源于婚前房屋的拆迁。
   律师同时提醒,如果婚前购置的房屋如果在婚后用于出租,租金可以被认定为婚后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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