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堂堂小学校长,一个漂亮乡村女教师,他们都有各自的美满家庭,但当婚姻脱离忠诚,畸情便如雨后草苔滋生疯长;激情过后,在感性与责任的厮杀中,生活回归平静。然而暗通的星火再次燎原,当劣情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激情不再,情爱已逝,留给他们的是无尽的自责与悔恨。2007年8月2日,在法院的判决下,这起因婚外情引起的敲诈勒索、人身损害、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终告一段落。 越轨发生 在赣南地区的一个小山村里,有一户普通的四口之家,妻子王丽是该村中心小学的教师,丈夫刘吉是一个爱家爱妻的人,在外人看来,这个家虽然不富裕却也幸福美满。然而谁也不可能想到,在这样的美满幸福的家庭中却隐藏着妻子长达4年的背叛。 2000年9月,王丽所在的学校来了一名姓张的副校长。这个40岁不到的男人,在王丽看来,是一个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比起家里那只有小学文化和一身蛮力的男人好上一千倍。同样,在开学典礼的第一天,王丽姣好的容貌和少妇独有的气质也深深地吸引了张生副校长。事情的发展似乎大大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在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两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便抛弃了对各自家庭的责任,缠绵悱恻在一起…… 在接下来的四年时间里,王丽和张生的私情一直延续着。而对丈夫体贴入微的关怀,王丽虽然心存愧意,但最后还是越陷越深。同样面对一个家庭,妻子的贤惠,女儿的乖巧,还有儿子的天真,张生在一次次痛苦挣扎后觉醒了,他决定回心转意,找回对妻子的忠诚。终于,这段劣情在2004年12月以一方退出的方式画上了句号。如果事情到此结束,那至少可以给双方的家庭留下一份安宁。但纸终究包不住火,2006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当女教师接到一个电话后,异样的表情被细心的丈夫发现。此后,一场灾难就这样发生了…… 私情暴露 2006年冬天的这个晚上,经不住之前王丽无数次短信的诱惑,张生给王丽打去了电话。这时王丽一家正在客厅里看电视。看到来电显示,王丽迫不及待地起身冲出房间去接电话,接完电话后又谨慎地把通话纪录删掉,王丽异样的表情和举动没有逃过丈夫刘吉的眼睛。在一番大吵大闹后,王丽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经过。面对王丽的哭泣,刘吉原谅了妻子的不忠,但他怎么也咽不下这“奇耻大辱”。 当晚,无法承受巨大心理压力的刘吉找到其弟刘林,两人来到张生家里。张生当时在镇上朋友家里喝茶聊天,张生的妻子听出来者不善,便拒绝为二人开门。两兄弟便踢开了张生的门,一阵疯狂地乱砸后,他们来到镇上找到张生。在张生朋友的小店里,刘吉和张生理论起来,面对刘吉,张生无话可说。刘吉提出要张生给20万元了结此事。自知理亏的张生一边和刘吉讨价还价一边不停地向刘吉解释。就在这样的争吵和解释中,场面逐渐混乱起来。恼羞成怒的刘吉再也控制不住心里的怨气,他愤怒地掀翻了茶几,随即两兄弟对张生大打出手。张生的堂弟上前劝解也被刘吉兄弟打伤。最后,镇上110民警出动才使这场纷争暂时结束。 提起诉讼 随后,派出所民警将刘吉、张生带回派出所进行处理。派出所民警在了解情况后便开始做双方的工作,随后向刘吉、张生表明“你们之间协商好了就可以”。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最后张生答应给刘吉12万元作为补偿,钱在一个星期以内交清。第二天,刘吉一个人来到张生的住处,要求其给付12万现金。张生在给了5万元现金后,立下了7万元的欠条,同时张生还叫当时在场的镇政府的司法员钟明写了份协议书,以免以后再生事端。事后,面对这么大数目的赔款,张生很不情愿。2006年3月,张生向当地公安局举报,县公安局介入此案调查,随后以刘吉、刘林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三项罪名,将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7年1月,张生兄弟俩就刘吉的违法犯罪行为而遭受到的人身、物质损害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共计13828元,并要求返还被敲诈勒索的5万元。 律师辩护 案发后,受刘吉家属的委托,江西南芳律师事物所王犹淦律师依法担任了被告人刘吉的辩护人。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及对当事人的会见,王犹淦律师以他精湛的业务水平和敏锐的职业素养就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向检察院提出了律师意见,王律师认为:本案中刘吉两兄弟的伤情尚未达到轻伤甲级的程度,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损坏公私财物的价值也没有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后来公诉机关全部采纳了王犹淦律师的意见,撤消了对故意伤害罪、损坏财物罪的指控,仅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针对本案的事实问题,王犹淦律师在庭审中还提出了以下辩护观点:张生答应给给刘吉的12万元钱是在当地公安派出所内他人的调解下双方妥协让步的结果,不是单边暴力至另一方屈从,这其中也有镇政府司法员的参与;刘吉在其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侵害的前提下提出赔偿的请求是具有法律依据和一定的合理性;在赔偿的数额方面,法律上并没有这种精神赔偿的具体标准,我们不能苛求刘吉提出一个精确的赔偿数额。因而被告人刘吉的行为不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况且还具有民事纠纷的一面,胁迫的手段在后期也不能认定,毕竟之后是在派出所与镇政府司法员的参与下达成的协议。 法院判决 签于本案的非常特殊性,法庭最终采纳了律师的部分意见,对被告人刘吉予以了从轻处罚。法院认为:被告人在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过程中,未能得逞非法占有他人12万元的目的,被告人刘吉在第二天单独在张生有众人在场的情况下取得的5万元,因其具有身份权被张生侵犯的客观事实和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可依我国民法予以规制,故被告人敲诈勒索罪属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本案中,张生与刘吉之妻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是关键性诱因,故张生存在较大过错,同时两被告人能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两被告人的行为虽属常人情形下的过激行为,也有刘吉身份权被侵犯的事实,且有民警和地方政府干部、群众规劝其协商处理之情节。法院最后判决:刘吉、刘林二人敲诈勒索罪成立,但属于犯罪未遂,判刘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刘林管制一年零六个月,刘吉、刘林赔偿张生及其堂弟的人身损害损失、财物损失共计2936元。 本案思考 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对普遍存在的婚姻诚信危机,我们常人有太多的不理解和无奈。婚外情的发生,让许多身陷其中的男女尝到了自己酿成的苦酒,并给家庭及身边的亲人留下了无尽的伤痛。面对婚外情,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解决方法。我们理解本案中刘吉的人身权利受到威胁的尴尬处境,但法不容情。当单纯的泄愤触犯了法律的尊严,尽管一切值得同情,面对法律这张大网,所有的同情只能化作一片苍白。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认为唯有忠诚才能让爱情之花常开不败,唯有理智才能让受伤的心不再受伤,唯有法律才能让权利真正得到保障。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