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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6-08-17    作者:李丹律师
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经过民政局登记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办理。如果结婚证是假的,民政机关根本没有双方婚姻的备案登记,也需要通过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
  2、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
  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就不能协议解除。
  3、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应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没有孩子,自不必说;同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界定及处理也应达成一致意见。
  这是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方式所应具备的三个实质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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