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的“罪”与“罚”
身边有一位朋友发生了交通事故,在去看望她的时候,她向我询问了与此相关的事宜。关于诉讼还是私了这一块尤为关注。因嫌诉讼花费时间长,程序繁琐,她最终决定选择私了来解决这起事故。是啊,与诉讼相比,私了重在一个“快”字,速度快,赔偿款得到的也快,可以较为迅速地了结一桩烦心事。可是,在追求速度的同时,有没有仔细思考它所带来的弊端呢?
交通事故私了弊端大展示
我们所谈到的弊端,主要是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坏处。所提到的私了,是指不经过国家司法机关,伤者、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几方自行协商解决的一种处理方式。私了有私了的优点,但我们也不要忽视它的弊端,这对于最终决定是否以私了的方式解决至关重要。
弊端之一:索赔无保障
私了因为不通过国家司法机关,由车主和伤者协商解决。通常以达成一个调解协议作为结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协议并没有强制执行力。很多司机在达成协议后并不按协议的内容来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者是在并没有付清赔偿款的情况下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伤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还有许多伤者在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处理,直接以私了的方式来与车主协商,事后再向法院主张时却苦于没有事故认定书来认定肇事者的责任,致使自己的权益受损。
弊端之二:法律知识薄弱,权益受损
伤者因为没有法律基础,常常不知道自己可以主张哪些应有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又通常会涉及到保险理赔问题。在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时因为缺乏相应的票据或证明文件常常会遭到拒赔。或者是因为不清楚理赔流程而茫然失措。同时,与人伤涉及紧密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具有盈利目的的,能尽量少赔就尽量少赔。在与相关负责人沟通时,就是因为不清楚自己能够主张多少,常被保险公司的“花言巧语”唬得一愣一愣的,最后致使自己实际得到的赔偿远远少于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
弊端之三:后期医疗费主张困难
其实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很多受害者在事故当时并没有身体不适,可事后伤情逐步显现。或者是到后期伤情逐步恶化,要花费大量的医药费予以治疗。可是在私了的当时,肇事车主一般会签订一个免责条款,称对以后的任何问题都不再负责。这时再向他去主张,他也断不会去承担这个费用的。在这时,对第二次治疗的费用只能通过起诉到法院来主张,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伤者往往难以提出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更加增大了自己的索赔难度。曾以为的快速解决现在却运行地如此困难,让人欲哭无泪。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能够协商解决最好不过,它确实追求一个简单方便和速度。但需要注意的,我们要求的解决是彻底的解决。如果协商后却出现了一系列的后续问题,索赔受阻,还不如一开始就通过诉讼解决来的更为方便。
高勇交通事故律师团
责编:陈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