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徽商国际大厦33业主告开发商索赔千万
合肥徽商国际大厦33业主告开发商索赔千万
作者:民一 吴琴 孔华 发布时间:2008-10-09
主要围绕六大问题争辩,一审法院判决后又有8户业主上诉
新房迟迟不能交付,等到交付时业主发现广告宣传中的楼顶花园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发出巨大声响的中央空调冷却塔;有线电视和燃气不通;楼下办公用房变身豪华饭店……发现自己认购的(安徽合肥)徽商国际大厦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后,33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数千万元经济损失。经过一年多的审理,这一系列商品房买卖纠纷案初告段落,受理此案的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业主反映的六处问题基本都是事实,并依法作出判决。一审判决下达后,10月6日,33户当中的8位业主提出了上诉。记者调查发现,省城徽商国际大厦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凸显的矛盾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大厦是否按时具备交付条件
【业主:不具备】
金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勘察单位的意见是空白,而且另外四家参加验收的单位中,仅有施工单位签了落款日期“2007年3月6日”,另外参加验收的监理、设计、建设三家并没有落款日期,金女士等业主认为这份报告并不能证明大楼在2007年3月6日就具备了竣工交付条件。
【开发商:具备】
面对业主的质询,法庭上,合肥绿地坚持认为大楼已经于3月6日竣工验收合格。开发商解释说:“虽然合肥市建委在备案公示时说大厦于5月17日竣工,但这是指大楼的综合验收,他们出具的3月6日的验收报告是指8~30层的住宅部分验收,两者并不矛盾。住宅部分验收合格,业主即可入住,商品房就具备了交付条件。”由于一些业主不愿意收房,开发商反诉业主每天30元的房屋保管费。
【记者调查】
记者就房屋竣工验收这一问题采访了合肥市建委质量安全处的有关人员,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就像购买电视机一样,电视机是否合格都是厂家自己验收的。房屋竣工验收也一样,是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验收,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就通过,不合格就要整改;验收合格后报建委备案,建委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没有疑义就予以备案,否则就整改。关于房屋竣工验收时需要哪些条件,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房屋肯定不能通过竣工验收。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更多的时候房屋的验收条件是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好的,比如三通,如果水电都不通,这样的房屋怎能交付业主使用呢?
【一审判决】
开发商验收结果符合双方在合同中关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约定,法院认定该房3月6日具备了交付条件。但由于开发商逾期交房,一审法院判决其承担违约金,一位业主获得了6万余元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法院同时驳回了开发商反诉业主每天30元的房屋保管费。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商品房本身存在很多瑕疵,导致双方延迟办理交接手续,开发商存在过错,故驳回了开发商要求业主支付保管费的要求。
裙楼屋顶花园为何变冷却塔
【业主:差之千里】
33位业主称,2004年开发商在报纸上的广告中宣传,徽商国际大厦裙楼楼顶有屋顶花园,大厦楼顶为空中花园。但大厦建成后,裙楼顶成了中央调空设备冷却塔的栖息地。9楼一位业主向法庭控诉,经合肥市环保局检测,大楼中央空调冷却塔运转产生的巨大噪音高达72分贝。大厦楼顶所谓的空中花园只有十几盆盆栽,跟花园的概念差之千里。
【开发商:合同中无约定】
开发商辩称,楼顶少量的盆栽和绿色植物就是空中花园,屋顶花园那只是2004年10月28日公司所作的宣传,之后公司再也没有宣传过。而且双方在购房合同中也没有约定有屋顶花园。中央空调冷却塔一直就设计在三楼、六楼,这一设计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记者调查】
裙楼顶上,中央空调冷却塔赫然而立。记者登上30层顶楼发现,所谓的空中花园不过是十几盆毫无生机甚至有几盆已经死亡的盆栽和十几颗绿色植物组成的。
【一审判决】
业主提供的证据证实,2004年10月28日前开发商宣传大楼有空中花园,但此后没有再宣传。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日期大多是2005年7月前后,所以应以最靠近合同签订前夕的宣传为主,2004年10月8日之前的宣传不作为被告的要约对待,法院未支持业主要求房价的3%进行赔偿的要求。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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