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
李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
案情简介:
李某自1989年告倒孙甲、孙乙后,长期受到他们家族的打击报复,使得李某的伤病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救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遭到孙氏家族孙丙等人变本加厉的报复。2010年李某被孙丙之子孙丁打成重伤,当地两级法院对孙丙的故意伤害案重罪轻判。李某对这种刑事处理结果和民事赔偿数额不服,多次向政府寻求救济未果,便利用赴京看病之际上访。为了自己的政绩,村干部李XX、孙XX多次主动找李某协商解决方案,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达成26万协议和《稳控协议书》,意图换取息诉罢访,最后甚至为了拴住李某上访的步伐,不惜诬告李某敲诈勒索政府。
审判结果: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律师处理策略:
1、首先我们对案件通过阅卷以及多次会见当事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由主办律师聂主任在集体讨论会议上对案件进行介绍,团队成员对案件的材料也进行详细的查看,由参加案件讨论的成员对此案提出自己的认识和处理方案,对这个方案进行全面的论证,最后确定一套可行的方案,并经聂主任同意,之后按照既定的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2、关于本案团队一致认为在主观故意方面,李某是没有敲诈勒索的主观故意的,其获得的26万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敲诈的故意。
3、针对客观方面,是村干部主动找李某协商处理此事,并非李某主动找相关人员索取钱财,且提出此方案的并非李某,而是村干部。因此其在客观行为方面并没有敲诈勒索的行为。
4、针对证据方面,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李某构成敲诈勒索罪,举报人王XX的举报材料以及李XX、孙XX提供的证人证言、会议记录都不足以证明李某有罪。
综上所述,经过所有参与此次案件的成员的不懈努力,最后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案件初步取得成功,完美得完成了二审的辩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