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驰名商标的保护
发布日期:2016-07-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驰名商标的保护: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五种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1、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1)如果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获得保护的范围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2)如果已经在中国注册,其获得保护的范围还及于“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

  2、禁止他人注册与使用

  对于驰名商标,在商标法保护的范围内不得申请注册,也不得使用。

  3、对恶意抢注的撤销权

  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该撤销权的行使无期限限制;一般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行使该项权利的除斥期间为5年。

  4、申请撤销企业名称登记

  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