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6-06-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是否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不应当预见的是意外事件。
判断为应当预见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
1.有预见的义务:预见的义务既包括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义务,也包括职业、业务方面的义务,还包括社会习俗、日常习惯等要求的义务。
2.有预见的能力:应当从行为人的年龄、教育程度、职业领域、被侵害法意的大小、周围环境的状况等角度进行分析判断。
(12年)52.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ABCD)
A.老师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赶出教室,学生跳楼自杀
B.汽车修理工恶作剧,将高压气泵塞入同事肛门充气,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
C.路人见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
D.邻居看见6楼儿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手去接,因未能接牢,儿童摔成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