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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限制性
发布日期:2016-06-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依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是,要正确理解这个“个人所有性”,就必须了解住房公积金虽为个人所有,但是使用具有一定的限制性:

  (1)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看,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

  (2)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看,住房公积金应当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如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方面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

  (3)从对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增值看,住房公积金不能随职工个人意愿决定个人住房公积金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国家政策规定统一保值;

  (4)从职工对住房基金的处分权看,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性,在未被所有人以现金形式提取前,所有人除可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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