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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16-06-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派出机关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是职权行政主体,如街道办事处(不设区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可以管自已街道内的事务(地域性行政主体)。

派出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的,只能成为授权行政主体,如税务所(是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成为行政主体)管理有关税务事务(公务性行政主体)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区别在于:

(1)它们的设立机关不同。派出机关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派出机构则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

(2)它们的职能范围不同。派出机关的职能是多方面的或综合性的,相当于一级政府;派出机构则只限于管理某项专门的行政事务;

(3)它们的主体资格不同。派出机关在法律上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职权行政主体,且是地域性行政主体;派出机构则只能成为授权行政主体,且只能是公务性行政主体。

我国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这还需要您记忆一下。

我国的派出机构如:税务所,派出所,工商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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