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理取保候审中人保与保证金重要作用律师分析
成功为强奸案前期取保候审, 后期判处缓刑 江宁区刑事案件取保候审
刑事律师庄荣华胜案指导 庄荣华律师近期代理的一起强奸案在江宁区司法机关正式处理完毕,庄荣华律师期间在侦查阶段成功为当事人取保候审【人保】,后期法院阶段成功争取到判处缓刑的优秀判决结果。
法律规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至此,本案庄荣华律师在整个刑事案件竭力为当事人争取到的缓刑结果实属不易,期间当事人家属的配合以及事务所其他同仁的意见融汇起到很大的作用。
本案被告人系外地人,在最后审判阶段为其争取缓刑遇到较大的阻碍,跨省跨市的被告人,如果判决缓刑无法得到有力的监管和帮教是不符合我国刑事政策的,故庄荣华律师恳请司法机关发函至被告人户籍地的司法所开具合法有效的帮教证明,最终在多重协助和努力下,庄荣华律师成功为一起强奸案的被告人争取缓刑,为南京刑事律师出色优秀的辩护作出了表率的作用。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 京 市 江 宁 区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2)江宁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洪某,男,汉,1992年,出生于吉林省,初中文化,因本案于2012年7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江宁检诉刑诉【2012】7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洪某犯强奸罪,于2012年9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洪某及其辩护人庄荣华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此处因犯罪情节涉及个人隐私略去。
本院认为,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经审查认为,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公诉机关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提出的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二年九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江宁人民法院(印章)
2012年10月16日
南 京 市 公 安 局 江 宁 分 局
取 保 候 审 决 定 书
江公刑保字【2012】
犯罪嫌疑人:某,性别:男,年龄:20,住址:吉林,单位及职业:省略。
我局正在侦查乔某强奸某案,因犯罪嫌疑人无逮捕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2年7月28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王某的监督/交纳保证金零元。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七
律师寄语:
看透的人,处处是生机;看不透的人,处处是困境。拿得起的人,处处是担当;拿不起的人,处处是疏忽。放得下的人,处处是大道;放不下的人,处处是迷途。想得开的人,处处是春天;想不开的人,处处是凋枯。——做什么样的人,决定权在自己;有什么样的生活,决定权也在自己。
南京刑事律师真实案例指导分析
故意伤害犯罪刑事案件
栖霞司法机关承办
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无逮捕必要】
2016.4.21释放
庄荣华律师分析讲解
案情介绍:
本案南京当事人因故意伤害案被司法机关刑事立案,当被刑事拘留之时,当事人家属多方打听得知庄荣华律师对于栖霞区故意伤害刑事案件问题有多次刑事诉讼成功办理经验,因此报以万分急切的心情找到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全程为其辩护代理。
接案后庄荣华律师及时会见嫌疑人,同时与嫌疑人解释法律规定和自己的诉讼权利,对于一些基本常见的刑事案件问题作出详细的沟通和交代。
律师办案:
在侦查阶段,庄荣华律师正式与办案机关提交律师辩护手续。与承办核捕的检察官提交证据与详细全面的律师意见,并多次及时与检察官保持积极沟通。
案件结果:
1、本案重要犯罪嫌疑人在报捕阶段成功不批准逮捕【无逮捕必要】。
刑事案件办理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刑事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刑事司法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刑事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刑事案件家属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刑事诉讼活动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在南京各区办理了大量的取保候审以及法院缓刑的成功案例,处理案件过程中将竭尽所能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争取每一次从轻减轻的辩护机会。
【庄荣华律师】
江苏法律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一个古老的罪名,它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一类犯罪范畴,古今中外的刑事法律都认可此类行为的可罚性和应罚性。故意伤害案件源于社会成员个体之间的矛盾冲突,所以此类犯罪发案率高低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一个社会、一个地区或一个社区的文明程度,反映出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融洽程度。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属于综合型处理方式,即对被告人的行为既要进行刑事评价和处理,又要作出民事评价和处理。 故意伤害案件包括出于伤害故意伤害他人达到一定程度,形成诉讼的案件;也包括出于其他目的,结果导致他人受到伤害,按照刑法规定应当转化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案件。
故意伤害案件分为自诉和公诉两种。在自诉案件中又分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公诉转为自诉的案件。诉讼种类的不同,决定审理的程序、审理的方法、裁判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在审判实践中,都必须从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入手,划清罪与非罪界限,以惩恶扬善、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充分关注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作出正确处理。
南京刑事律师真实案例指导分析
组织卖淫共同犯罪刑事案件
马鞍山司法机关承办
辩护代理的嫌疑人变更罪名
其余部分嫌疑人取保候审
庄荣华律师分析讲解
案情介绍:
本案南京当事人因组织卖淫存款案【人数众多的共同犯罪】被司法机关刑事立案【共同犯罪刑事拘留期限延迟至30天】,当事人家属多方打听得知庄荣华律师对于组织卖淫、容留卖淫等类似问题有多次刑事诉讼成功办理经验,因此报以万分急切的心情找到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全程为其辩护代理。
接案后庄荣华律师及时并多次会见嫌疑人,同时与嫌疑人解释法律规定和自己的诉讼权利,对于一些基本常见的刑事案件问题作出详细的沟通和交代。
律师办案:
在侦查阶段,庄荣华律师正式与办案机关提交律师辩护手续。
案件结果:
1、本案重要犯罪嫌疑人在报捕阶段成功从组织卖淫变更为协助组织卖淫。
2、其他部分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办理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刑事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刑事司法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刑事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刑事案件家属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刑事诉讼活动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在南京各区办理了大量的取保候审以及法院缓刑的成功案例,处理案件过程中将竭尽所能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争取每一次从轻减轻的辩护机会。
【庄荣华律师】附庄荣华律师之前处理的诈组织卖淫等类似的真实案例分析链接
南京组织卖淫案-成功全案判处缓刑【庄荣华律师胜案指导】
马鞍山市公安局某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马取保字[2015]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女,住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我局正在侦查A协助组织卖淫案,因犯罪嫌疑人A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5年12月5日起计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B的监督。
马鞍山市公安局某分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马鞍山市公安局某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马取保字[2015]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女,住址:江苏省南京市
我局正在侦查A协助组织卖淫案,因犯罪嫌疑人A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5年12月3日起计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B的监督。
马鞍山市公安局某分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马取保字[2015]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男,住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我局正在侦查A涉嫌组织卖淫案,因犯罪嫌疑人A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5年11月24日起计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B的监督。
马鞍山市公安局某分局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马取保字[2015]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女,住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我局正在侦查A协助组织卖淫案,因犯罪嫌疑人A患有严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5年11月20日起计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B的监督。
马鞍山市公安局某分局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刑事法律规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例如,将分散的卖淫人员串联组合成一个比较固定的卖淫集团,将咖啡厅、歌舞厅、饭店、旅店、出租汽车等组织成为卖淫或者变相卖淫的场所,等等,即属于比较常见的组织卖淫行为。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如为组织卖淫集团制定计划、拟订具体方案、物色卖淫妇女的行为,以及为建立卖淫窝点而进行的选择时间、地点、设计伪装现场等行为。策划行为是为组织犯的重要参谋决策行为,对于完成特定的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是一种重要的广义的组织行为。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导、指挥作用,如实际指挥、命令、调度卖淫活动的具体实施等。指挥是直接实施策划方案、执行组织者意图的实行行为,对于具体施行组织卖淫活动往往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上述组织、策划、指挥三种行为,都是组织卖淫的行为,都具有明显的组织性,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招募,是指将自愿卖淫者招集或者募集到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之内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雇佣,是指以出资为条件雇佣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强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或者迫使不愿卖淫者或者不愿参加卖淫组织者而使其参加卖淫集团以及其他卖淫组织,强迫不愿卖淫者进行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引诱,是指以金钱、财物、色相等为诱饵,诱使他人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诱使他人参加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容留,是指容纳、收留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参加有组织的卖淫活动。上述五种具体的手段,可以是同时交叉使用,也可以是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数种,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南京刑事律师指导分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
玄武区司法机关承办
成功30天取保候审
庄荣华律师分析讲解
案情介绍:
本案南京当事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人数众多的共同犯罪】被司法机关刑事立案【共同犯罪刑事拘留期限延迟至30天】,当事人家属报以万分急切的心情找到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全程为其辩护代理。
接案后庄荣华律师及时并多次会见嫌疑人,同时与嫌疑人解释法律规定和自己的诉讼权利,对于一些基本常见的刑事案件问题作出详细的沟通和交代。
律师办案:
在侦查阶段,庄荣华律师正式与办案机关提交律师辩护手续。
案件结果:
本案成功在公安机关阶段予以取保候审。
至此本案刑事拘留阶段终结。
刑事案件办理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刑事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刑事司法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刑事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刑事案件家属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刑事诉讼活动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在南京各区办理了大量的取保候审以及法院缓刑的成功案例,处理案件过程中将竭尽所能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争取每一次从轻减轻的辩护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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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2900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功无罪辩护、诈骗罪降低35万-庄荣华律师指导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玄取保字[2016]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女,住址:略。
我局正在侦查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期限从2016年3月起算.
南京市公安分局玄武分局
二0一六年三月
附刑事法律规定: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三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南京刑事律师指导分析
诈骗案贩卖毒品罪刑事案件
雨花台区
成功30天取保候审
庄荣华律师分析讲解
案情介绍:
本案南京当事人因诈骗案【人数众多的共同犯罪】被司法机关刑事立案【共同犯罪刑事拘留期限延迟至30天】,当事人家属报以万分急切的心情找到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全程为其辩护代理。
接案后庄荣华律师及时并多次会见嫌疑人,同时与嫌疑人解释法律规定和自己的诉讼权利,对于一些基本常见的刑事案件问题作出详细的沟通和交代。
律师办案:
在侦查阶段,庄荣华律师也多次与办案机关联系沟通,庄荣华律师又结合本案的的发案经过和当事人的主观目的以及行为手段、言辞证据以及书面证据等综合的提供庄荣华律师特有的辩护意见,最终在嫌疑人羁押30天的时候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
本案还有一个特殊之处,当事人家属之前已经委托了一名律师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但是感觉该律师并不专业,因此重新考虑委托,最终通过比较委托了庄荣华律师成功办理自己亲人的刑事案件取保候审。
案件结果:
本案嫌疑人未被逮捕羁押,成功在公安机关阶段予以取保候审 [接受保证人监督]。
取保候审后,庄荣华律师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辩护服务。
至此本案刑事拘留阶段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刑事案件办理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刑事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刑事司法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刑事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刑事案件家属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刑事诉讼活动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在南京各区办理了大量的取保候审以及法院缓刑的成功案例,处理案件过程中将竭尽所能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争取每一次从轻减轻的辩护机会。
【庄荣华律师】附庄荣华律师之前处理的诈骗等类似的真实案例分析链接
【诈骗罪】(千万级别)成功取保候审【秦淮刑案】庄荣华律师指导
【鼓楼区诈骗罪】数额巨大成功从轻处罚-庄荣华律师指导
【诈骗罪】数额较大成功从轻处罚【栖霞区刑案】庄荣华律师指导
【秦淮区】2900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功无罪辩护、诈骗罪降低35万-庄荣华律师指导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雨公(花)取保字[2016]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女,住址:南京市建邺区。
我局正在侦查B、C等人涉嫌诈骗罪,因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6年2月8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D的监督。
南京市公安分局雨花台分局
二0一六年二月七日
南京刑事律师指导分析
组织卖淫案贩卖毒品罪刑事案件
江宁区
全案成功30天取保候审
庄荣华律师分析讲解
案情介绍:
本案南京当事人因组织卖淫案【人数众多的共同犯罪】被司法机关刑事立案,当事人家属报以万分急切的心情找到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全程为其辩护代理。
接案后庄荣华律师及时并多次会见嫌疑人,同时与嫌疑人解释法律规定和自己的诉讼权利,对于一些基本常见的刑事案件问题作出详细的沟通和交代。
律师办案:
在侦查阶段,庄荣华律师也多次与办案机关联系沟通,庄荣华律师又结合本案的的发案经过和当事人的主观目的以及行为手段、言辞证据以及书面证据等综合的提供律师辩护意见,最终 在嫌疑人羁押30天的时候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年三十年晚的前一天】。
案件结果:
本案嫌疑人未被逮捕羁押,成功在公安机关阶段予以取保候审 [3000元保证金]。
本案另一位嫌疑人也同样系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供的辩护服务,同样在羁押30天的时候一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庄荣华律师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辩护服务。
至此本案刑事拘留阶段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刑事案件办理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刑事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刑事司法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刑事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刑事案件家属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刑事诉讼活动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在南京各区办理了大量的取保候审以及法院缓刑的成功案例,处理案件过程中将竭尽所能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争取每一次从轻减轻的辩护机会。
【庄荣华律师】附庄荣华律师之前处理的组织卖淫等类似的真实案例分析链接
南京组织卖淫案-成功全案判处缓刑【庄荣华律师胜案指导】
【雨花刑案】组织卖淫罪减轻处罚-成功案例指导
【南京协助组织卖淫案】-成功从轻处罚-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指导
【南京鼓楼组织卖淫案】成功改罪名至协助组织卖淫罪-庄荣华律师
【南京鼓楼组织卖淫案】成功改罪名至容留卖淫罪-庄荣华律师
【雨花刑案】组织卖淫罪成功变更罪名-判处九个半月-庄荣华律师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江(公)取保字[2016]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女,住址:陕西省。
我局正在侦查B等人组织卖淫罪,因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6年2月5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交纳保证金(大写)叁仟元。
南京市公安分局江宁分局
二0一六年二月五日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江(公)取保字[2016]X号
犯罪嫌疑人B,性别,男,住址:陕西省。
我局正在侦查B等人组织卖淫罪,因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6年2月5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交纳保证金(大写)叁仟元。
南京市公安分局江宁分局
二0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