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多起盗窃案刑事律师成功代理公安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案例
【南京鼓楼区盗窃案】-成功取保候审【附决定书】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副本) 鼓公取保字【2014】X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男,出生日期1985年,住址陕西西安市,单位及职业略,联系方式略。 我局正在侦查12月31日B手机被盗案,因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至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4年2月13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C的监督。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二0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南京栖霞区盗窃案】-成功取保候审【附决定书】
案情介绍:
本案当事人因盗窃案件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并之前也存在盗窃前科,刑罚执行完毕未满五年,属于累犯,其家属报以万分急切的心情找到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全程为其辩护代理。
案件结果:
本案嫌疑人被羁押37天后,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予以取保候审。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栖公(摄)取保字[2014]X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男,出生日期1986年,住址南京市浦口区,无业。 我局正在侦查A涉嫌盗窃案,因犯罪嫌疑人无逮捕必要,限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 01 4年1 0月3 0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交纳保证金(大写)伍仟元。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分局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大厂盗窃案】-成功取保候审【附公安机关决定】
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大厂盗窃刑事案件
案情介绍:
本案南京当事人因盗窃案件【数额较大】被司法机关刑事立案,当事人报以万分急切的心情找到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全程为其辩护代理。
案件结果:
本案嫌疑人未必羁押,成功当场在公安机关阶段予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庄荣华律师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辩护服务。
南京市公安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副本)
化公(扬)取保字[2015]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男,出生日期年,住址江苏省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单位及职业南京某公司职员。
我局正在侦查某被盗案,因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5年5月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的监督。
南京市公安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
二0一五年五月
生命原本是一场漂泊的单行线,走过的每一个地方,遇到的每一个人,最终都将成为驿站,成为过客。总是喜欢追忆,喜欢回顾,喜欢眷恋,难以忘却。最后不料却发现,曾经的驿站,只能驻足,不能停留,曾经的过客,只能感激,不能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