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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典的结构
发布日期:2016-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就宪法典的总体结构而言,一般包括序言、正文、附则三大部分。

  (一)序言

  1.宪法序言是写在宪法条文前面的陈述性的表述,以表达本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等。

  2.我国宪法序言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历史发展的叙述;(2)国家的根本任务;(3)国家的基本国策;(4)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效力。

  (二)宪法正文

  1.正文的内容一般包括: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公民和国家的关系,即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家标志等。

  2.我国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三)附则

  1.宪法的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名称有称暂行条款者,有称最后条款、过渡条款、特别条款、临时条款;也有直接称附则或附录的。

  2.附则的法律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但有两大特点:一是特定性:只对特定的条文或事项适用;二是临时性:只对特定的时间或情况适用。

  3.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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