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和逮捕
发布日期:2016-05-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问题】拘留和逮捕都是限制人身自由,有何区别。
【回复】但,两者强制程度不同。
从实质要件上看,拘留与逮捕的条件差不太多,只是在程序上,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将需要逮捕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即暂时剥夺人身自由。而逮捕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才能执行。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①拘留的条件是:a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b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刑诉法规定的7种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②逮捕的条件是: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b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c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2)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3)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14-37日;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实践中,常常先拘后捕,如果不符合逮捕的证据等条件,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