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白任意性规则
发布日期:2016-05-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自白任意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作的任何供述都应当是出于自愿而非被强迫作出的,对于被强迫作出的自白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则。实际上就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中确立的“不被强迫自证其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1条和《高检规则》第265条均规定了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规则,指出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可见,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