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违反忠实协议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很多案件中,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直接证实被告有不正当行为的事实,但法院认为,举证能力不但受到当事人自身条件的限制,且也受到客观举证条件,难以程度的限制。这类案件的证据具有与人身相联系的特殊性,客观上增加了举证的难度。如果要求女方就男方在夜间与其他异性共处的行为做进一步的举证,则可能导致女方实际上的举证不能,如果被迫举证,则可能导致非法监视等取证方式和侵犯他人隐私权利的行为产生,因此在面对指认自己行为不忠的证据面前,被告并未举出反证予以推翻,也未作出有说服力的合理解释,法院认定该证据的可能性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