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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好吃,但应取之有道!——吕某盗狗一案
发布日期:2016-04-18    作者:吴兴桂律师
        案情回放:每年冬季,都是广东人吃狗肉的好季节。吕某本来开了一个小卖部,日子还凑合着过。因和朋友出去吃了两次狗肉火锅,也打听了狗肉可以卖个好价钱,便突发奇想,何不去农村搞几条狗来卖,也可以赚点快钱,还可以自己过过口瘾!于是吕某很快通过网上订购了一些毒狗的药丸(俗称:三步倒),骑着两轮摩托,利用半夜到凌晨的这段时间,在东莞、增城、惠州一带疯狂作案起来。多行不义必自毙,在其作案十多次后,最后一次作案时被早已埋伏的村民逮个正着,并被绑在村头一棵树上示众和毒打,直到特警将其解救。
        案件处理结果:因盗窃次数太多,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并且已流入市场的那些被毒死的狗肉又属于有毒有害食品,虽然本律师据理力争,吕某还是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此,奉劝那些喜欢吃狗肉的食客,狗肉虽然好吃,但应取之有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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