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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答辩状怎么写有利
发布日期:2016-04-06    作者:孙超律师
因被答辩人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请求,答辩人为此而进行答辩。
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之间的夫妻感情还是较好的,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只是发生了一些小矛盾、小误会、小摩擦而已,对家庭生活的琐事,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看法,有不一致,有分支是正常的,可以通过商量、交流和沟通加以解决,动不动就以离婚分手的方式来回避分歧肯定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被答辩人诉状中讲夫妻感情破裂,这不是事实。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考虑。根据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目前的情况,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感情并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现答辩如下:
一 、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夫妻感情未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
双方自1996年结婚以来夫妻感情很好,虽有2008年被答辩人因夫妻小纠纷提起离婚诉讼,但被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小门面、相互忠诚、信任钱财依旧由被答辩人保管,互尽扶养义务,感情和好如初,时至现在被答辩人又以一点小小的家庭琐事、夫妻间的小纠葛再提起离婚诉讼,这种处理夫妻矛盾和纠纷的方式和方法是不太好的。
二、 答辩人在起诉书中所讲的不太符合实际。
被答辩人说其要学车答辩人便要求其给三万元,不给就打死被答辩人,事实并非如此。由于被答辩人每次遇到夫妻之间有小矛盾的时候,不是积极的寻求沟通解决而是采取很不成熟的做法,要么以离婚相要挟,要么就回娘家躲避,因此答辩人在其闹要离婚时很无奈说的一句气话:“如果你要离婚就拿三万块钱给我”,这只是一句气话而已,说心里话,即使被答辩人给再多的钱答辩人也不会同意离婚的,答辩人需要的是老婆、妻子、爱人而不是钱。答辩人也承认有拿过刀威胁一事,但答辩人并没有要砍被答辩人之意,人非草木,熟能无情,被答辩人和答辩人相濡以沫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并膝下育有一子,岂会做如此无义无理无法之事,况且答辩人还是很爱被答辩人的怎么能下手呢?答辩人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以此来吓吓答辩人屡次有矛盾就往娘家跑的幼稚行为,并没有要砍她的意思。
三、答辩人在起诉书中提出离婚离婚理由过于牵强
答辩人在起诉书中提出十几年前夫妻之间的老旧帐并来追究这些事的成因及责任,是没有必要了,将这些事作为离婚的理由,也过于牵强。天下那对夫妻在一个家庭里久了总没有矛盾、分歧、纠纷?过去就让它过去了。俗话说:“夫妻吵架、打架不记仇,不过夜”。如果总记仇或常炒旧饭,那岂不是两人在一起越久矛盾、纠纷就越多、越深?
四、答辩人愿意承认错误真诚改掉缺点、弥补不足希望能和被答辩人和好。
被答辩人和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因夫妻生活的小矛盾没有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而引起的,纠纷和矛盾在每一个家庭中不论感情多好的夫妻都会有,答辩人如果在这些引起夫妻间摩擦的事情上有错的愿意承认错误并在日后加以改正,因此答辩人希望,被答辩人放弃离婚的想法,夫妻和好共同抚育儿子,共同搞好家庭经营,也希望法庭能耐心细致的做化解被答辩人和答辩人间 “疙瘩”的工作,帮助被答辩人和答辩人和好,从而维护这个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不该解体的家庭。答辩人同时也真心地希望被答辩人能够珍惜与答辩人十几年的夫妻感情,顾念儿子的健康成长,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说实话,夫妻离婚其实受伤害、受影响最大的是儿子!
五、如果被答辩人不顾一切,钻进死胡同,执意离婚,不珍惜双方已建立的感情,将14年的感情抛到九宵,那么离婚是迟早的事,单相思,扁担一头热,无情无爱的婚姻答辩人也觉得没意思。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捆绑成不了好夫妻”。如果真的没有感情了,感情破裂了,二人在一起是不幸福的,是痛苦的。解除痛苦也是幸福的开始。请被答辩人三思而后行。如果非离婚不可,那么儿子还是由答辩人抚养,儿子随答辩人生活较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基于上述理由,答辩人不同意离婚希望被答辩人能撤回离婚诉讼,如果被答辩人坚持起诉,请法庭依法判令不准离婚,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特此答辩。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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