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量刑标准以及律师成功30天办理取保候审
南京刑事律师指导分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
玄武区司法机关承办
成功30天取保候审
庄荣华律师分析讲解
案情介绍:
本案南京当事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人数众多的共同犯罪】被司法机关刑事立案【共同犯罪刑事拘留期限延迟至30天】,当事人家属报以万分急切的心情找到南京刑事律师庄荣华全程为其辩护代理。
接案后庄荣华律师及时并多次会见嫌疑人,同时与嫌疑人解释法律规定和自己的诉讼权利,对于一些基本常见的刑事案件问题作出详细的沟通和交代。
律师办案:
在侦查阶段,庄荣华律师正式与办案机关提交律师辩护手续。
案件结果:
本案成功在公安机关阶段予以取保候审。
至此本案刑事拘留阶段终结。
刑事案件办理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刑事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刑事司法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刑事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刑事案件家属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刑事诉讼活动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在南京各区办理了大量的取保候审以及法院缓刑的成功案例,处理案件过程中将竭尽所能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争取每一次从轻减轻的辩护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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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玄取保字[2016]X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女,住址:略。
我局正在侦查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期限从2016年3月起算.
南京市公安分局玄武分局
二0一六年三月
附刑事法律规定: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三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