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设立方式-司法考试民法答疑
发布日期:2016-03-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考生问:法人设立方式是什么?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解答:
(1)命令主义设立。
即依照法律、法令、行政命令方式设立,自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这种设立方式适用于机关法人或国有事业单位法人。
(2)登记主义设立。
须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设立的法人自登记程序完成时成立。
(3)依照条例、章程设立。
即国家以法律或统一的章程规定法人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凡满足该条件并符合该程序的团体,即取得法人资格。这一程序主要适用于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