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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征地案例:四诉四审不放弃,圣运成功撤销强拆公告
发布日期:2016-03-05    作者:110网律师

福建农村征地案例:四诉四审不放弃,圣运成功撤销强拆公告发布时间:2016-01-08 作者:圣运律师事务所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案情简介】
胡氏兄弟在福建省福州市某村拥有一套房屋,1991年修建的房子经过2005年的重新修整,虽然不豪华,却是兄弟俩拖家带口过日子的安身之所,然而宁静的日子被2011年8月贴在门上的一张《公告》轰然打破。这张来自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没头没尾的《公告》上赫然写着:胡氏兄弟的房屋是非法占用土地修筑的违章建筑,要求兄弟俩两天之内自行拆除,如果不拆,就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住了二十年的房子是违章建筑?那政府和国土局怎么早不追究晚不追究,偏偏这时候来找麻烦?原来,兄弟俩的房子被划入了新城规划的一个项目的征地红线范围内了。
可是怎么才能保住自己的房子呢?胡氏兄弟俩一筹莫展。正着急的时候,听朋友说,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胜诉率一直特别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兄弟俩来到圣运律所,委托了专业办理征地拆迁业务多年的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为他们维权。这一委托,胡氏兄弟俩收获的是胜诉的喜悦和维权的信心。

【维权掠影】
在与胡氏俩兄弟充分沟通后,王优银律师一眼就看出了当地国土局的心思:这是典型的以拆除违章建筑的名义来代替征地拆迁,一顶违章建筑的帽子扣下来,政府就可以少花钱、快征地,强拆也似乎有了合理的理由。那么既然看穿了国土局的目的,王优银律师自然不会轻易妥协。
拟定维权方案后,王优银律师指导兄弟俩向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福州市国土局的《公告》,但省国土厅维持了市国土局的《公告》。于是,王优银律师又指导胡氏兄弟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起诉两个国土部门,要求确认《公告》违法。
漫长的诉讼过程开始了。晋安区法院驳回了起诉,王优银律师立即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福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王优银律师毫不气馁,继续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次省高院裁定撤销了原来的所有判决,最终指令晋安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第四道程序中,案子终于顺利开庭。
在庭审中,王优银律师认为争议点其实很简单。第一是原告有没有诉讼主体资格。两级国土部门都认为原告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也就是胡先生不能证明房子就是自己的,所以没资格起诉。但是王优银律师辩称,胡氏兄弟是房子的实际使用人,与市国土局的《公告》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合适的原告人。第二是市国土局的《公告》究竟是否违法。王优银律师指出,市国土局在作出《公告》前,未履行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行政程序,并且直接把《公告》贴在胡先生房门上了事,不给任何辩解的机会,不仅违法反了法定送达的规定,也侵犯了胡氏兄弟申辩权和陈述权,违法了行政正当程序性要求,是程序违法行为。
经过义正辞严的庭辩,法院最终支持了胡先生的诉讼请求,撤消了市国土局的《公告》,胡氏兄弟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律师说法】
王优银律师表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以“拆除违章建筑”的名义去进行征地拆迁,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常用的手段。但在此过程中,无论是违章建筑的认定,还是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与执行,都可能存在许多违法的环节,这就恰恰成为了百姓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圣运律所从事专业的征地拆迁业务多年,对这样的情况研究较为深入,往往能直击要害,把握住有关部门违法之处,会给当事人的维权减小很多阻力。
在维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像本案一样法院一直驳回起诉的情形,但是作为维权人,一定不能气馁,而要坚信正义最终能得到实现。选择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保驾护航,不仅可以增强维权的决心和勇气,也能稳扎稳打,最终迎来胜利的曙光。


王优银: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十六年法律服务经验,行政法实务专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荣获2010、2011、2013及2014年度四届中国百强大律师、“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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