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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物权纠纷律师解析物权法司法解释第二条:房产的真实权利人主张所有权的法院应依法受理
发布日期:2016-02-23 作者:
赵尚晓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海耀物权法咨询热线
赵律师 18217088698
】
法释〔2016〕5号
(2015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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