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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他人借钱收到借条,数小时后借条上字迹全无
发布日期:2016-01-24    作者:尤辰荣律师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们都知道民间借钱,双方都是以借条和担保人为凭据,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但是下面这件事说来就有点奇葩了,借出钱的人呢?钱是出去了,借条也收到了,可是借条上面的字两小时就没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让我们来看看缘由。
男子借出钱31万元  借条两小时变白条
事情是这样的,在12月24日,章丘市民小宁和一个叫马强之间产生了纠纷,这个叫马强的人累积欠了小宁31万,为此他们立了一张借条,但是小宁拿着借条也就两个小时时间,就发现借条上的字迹全部消失,隐隐约约的还可以看到一些字迹,小宁本来是想私了的,但是马强的态度非常的恶劣,无奈之下小宁只能去找报警。
报警之后,派出所的民警马上赶来处理此事,民警将借条送去做鉴定,不久之后鉴定结果下来了。但是鉴定的结果并不能证明纸上面的字迹,警方以证据不足不打算立案,让两人私了。可是小宁深知那张借条上原来可是明明白白的写着字呢,并且这事关31万的钱财,无奈之下,小宁通过别人的介绍,委托一位律师在一家大学的物证鉴定技术中心,让鉴定中心的人帮忙鉴定,没过多久,鉴定结果下来了,鉴定中心利用技术恢复了原来的字迹,小宁当场让律师看,让其作为一个见证人。
律师看到在纸最上面写着“借条”二字,中间书写“今借宁某某叁拾壹万元整”,下边写着“借款人马强”和借款日期。并有手印的痕迹。事后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字迹消失的原因是被消字笔抹除了。
如今借条上的字迹也恢复了原样,小宁选择再次报警,这一次证据确凿,公安部门表态,会马上跟上级领导汇报,并且立案调查马强。
欠条,实际上也就是一份合同。只要出于双方真实意思,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中的小宁和马强已经签订了借条,但是马强却出于主观意图毁坏借条赖账,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并以触犯了刑事责任。
 
沪律网提醒:民间借钱立据借条时需注意:
第一:不要空白过大,
第二:大小写一定分清,
第三:不要不写日期,
第四:不要用易褪色的笔书写,
第五:不要随便找别人代写字据,
第六:“打条”的内容表述要清楚,
第七:姓名一定要写清楚,
第八:不要使用同音同义字,
第九:印鉴一定要规范,清晰,
第十:还款一定要索回欠条。
本文由上海合同纠纷律师发布,原文地址://www.02164.net/1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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