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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集体土地房屋办理抵押登记的要件
发布日期:2016-01-21 作者:
孙新律师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主债权合同 6、抵押合同 7、其他 (备注:集体土地上仅限乡镇、村企业以厂房等建筑物设定抵押权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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