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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盗刷,律师告诉你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01-10    作者:宋福文律师


信用卡被盗刷,律师告诉你怎么办
1. 银行卡被盗刷 要提供本人和银行卡均不在现场证明
2015年1月2日20时,宋某在北京收到银行提示短信,显示其借记卡账户被转账和取款共计5.4万余元。宋某立刻拨打电话挂失并报警。同时,他按公安机关的提示,到附近的ATM机进行操作,使其银行卡做被吞卡处理。同时,宋某打印并留存了此次操作的凭条。
次日,宋某到银行办理了取卡手续并打印了账户明细。银行称,上述5.4万余元转账及取款发生于广东省茂名市的ATM机上。宋某以其银行卡被伪造并发生盗刷为由,起诉请求银行偿付5.4万余元及手续费。银行否认发生伪卡盗刷并拒绝偿付。
法院结合其他事实,经审理后认为,该案银行卡交易系伪卡盗刷行为,最终判决支持宋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本案中,宋某在交易发生后迅速挂失并报警,经自己操作后ATM机吞卡,有操作凭条为据,证实宋某及其银行卡在事发当晚均位于北京,而本案银行卡转账及取款地点却位于广东省。根据时空距离判断,宋某不可能持同一张银行卡往返两地操作,故应认定此次银行卡交易是伪卡盗刷行为。

2. 盗刷人持伪卡取款 不应仅凭密码正确而视为正常交易
2015年1月23日0时4分至0时9分之间,刘某正在北京的家中休息,其借记卡账户被取款2万元,取款行为发生于河北省廊坊市的一台ATM机上。刘某随即拨打电话挂失、报警,公安机关同日向刘某出具了《受案回执》。此后,宋某以其银行卡被伪造并发生盗刷为由,起诉请求银行偿付2万元及手续费。
银行辩称,《借记卡章程》明确规定“凡密码相符的借记卡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本案取款行为系输入正确密码后进行的操作,应视为刘某本人交易,故不同意刘某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银行卡取款行为系伪卡盗刷,判决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本案中盗刷人持伪卡进行交易,应属无权代理行为。因银行负有防范卡片复制和伪卡使用的义务,故该行为并不具有使银行相信盗刷人有代理权的外观,不能成立表见代理。故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取款的,不应仅凭交易密码正确而将该取款行为视为储户本人交易,银行的答辩意见不能成立,应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

3. 未妥善保管信用卡 持卡人应向银行承担还款责任
某银行以杨某拖欠信用卡透支本金和利息共计10万余元为由,起诉要求杨某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杨某则辩称,上述透支本金和利息是他人于2012年3月27日盗刷所致。杨某描述说,当年2月,有身穿银行制服、佩戴银行标志的陌生人上门,自称要帮他提高信用卡透支额度,并记录了该信用卡信息,还提供POS机让杨某刷卡支付了1万余元手续费。因此杨某认为,这笔钱根本不是他消费的,他不该还款,也不同意银行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结合本案其他事实,最终判决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根据杨某自述,在2012年3月27日信用卡交易之前,杨某轻易向他人泄露信用卡信息,使用来历不明的POS机刷卡,属于未能妥善保管自己的信用卡信息。且仅凭杨某自述,不足以认定上述信用卡交易一定是他人盗刷行为,故法院依法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防盗刷的建议
一是要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盗刷行为发生的前提是盗刷人获取了银行卡信息和密码,持卡人作为银行卡和密码的保管主体,务必妥善谨慎保管,万不可出租、出借银行卡,不要将银行卡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发现银行卡丢失或密码泄露后,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二是用卡时注意环境的安全性。持卡人应当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使用银行卡时注意ATM机或POS机周围有无可疑设备;排队办理银行卡业务时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密码被窥视;进行网上支付操作时注意网址是否正确,网页是否存在异常链接等。
三是妥善保管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北京二中院办理的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即主张他人冒领自己的信用卡并盗用自己的手机开卡透支。手机与银行业务的联合使得手机不再是简单的通讯工具,具有了更强的财产属性和隐私性,持卡人务必妥善保管手机。
四是尽量设定账户变动短信提示。短信提示能够让持卡人及时发现账户异常变动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北京二中院法官办理的案件中,有的持卡人因未设定账户变动短信提示,导致时隔数日后才发现账户金额异常减少,增加了证明伪卡盗刷的难度。
五是尽量不在公共WIFI下进行网上支付。随着公共WIFI覆盖范围的扩大和网上购物的兴起,购物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是,在公共WIFI下进行网上支付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导致银行卡信息和密码泄露。

※盗刷发生后的处置建议
一是通知银行并办理挂失。持卡人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告知账户异常变动情况,办理挂失,并按客服人员的指引进行操作。持卡人还应向银行询问盗刷的方式、时间、地点、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以及离自己最近的ATM机位置。持卡人在必要时可记下客服人员的号码,以便将来在诉讼中核实情况。
二是报警处理。持卡人在通知银行后,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告知盗刷金额、方式、时间、地点,以及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持卡人还应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到银行打印账户明细,携银行卡、身份证等到公安机关办理报警手续。
三是ATM机操作。持卡人应迅速到附近的ATM机操作银行卡,由于此前已办理挂失,ATM机将进行吞卡处理,持卡人应保留好凭条。此举的目的在于证明卡主和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证明银行卡系被他人伪造并盗刷。北京二中院法官强调,在伪卡盗刷案件中,盗刷发生后及时通过ATM机进行真卡操作,是证明发生伪卡盗刷行为的有效方式之一。银行卡在做了被吞卡处理后,持卡人应及时到银行办理取卡手续,以便携带银行卡到公安机关办理报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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