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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被抓怎么办,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防止被错判强奸罪
发布日期:2015-07-20    作者:张律师律师

被诬告强奸被抓后怎么办?强奸罪如何证明清白?在我从事法律学习工作的
9年时间里,遇到了无数被女方诬告陷害强奸的案例,因事情败露、反悔、关系恶化、讹要钱财不成后直接诬陷男方强奸的事情屡见不鲜。
  张宏强律师原创理论文章,系多年办案经验总结,任何人不得剽窃、转载、复制、修改演绎,一经发现,坚决打击,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是做人之本。欢迎公检法以及律师同行来电交流,电话18615528215 我们法律共同体一起努力,防范强奸罪冤假错案。
当今社会愈发开放,一夜情、约炮、劈腿出轨等已成为社会常态,甚至性关系的发生方式也有了新的变化、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的性犯罪的社会背景,是强奸罪律师的必修课。
在当前中国公检法对强奸罪认定有重大缺陷的情况下,如何最大程度的还原事实真相,如何通过现场调查、证据质证预防冤,如何用专业思维预防强奸冤假错案是强奸罪律师必须要直面的问题。
 
     造成强奸罪冤案的原因我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七八十年代流氓罪的影响,我国刑法对于流氓的制裁开始于1979年。按照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983著名的严打运动中,流氓罪的刑罚变成可以处死刑,内容被扩大化。
当时流氓罪的范围也很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112日)》所谓其他流氓活动情节恶劣构成流氓罪的有六项内容,其中第45项分别是:以玩弄女性为目的,采取诱骗等手段奸淫妇女多人的;或者虽奸淫妇女人数较少,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勾引男性青少年多人,或者勾引外国人,与之搞两性关系,在社会上影响很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各地出现了不少从立案到处决只花了一周时间的案例,可谓从重从快。但是,在现在看来并没有违法犯罪特征的行为,在当时使很多人受到严惩。
2.公检法办案人员观念,当下时代,虽然社会上风气开放,但在公检法机关却不是如此,甘肃陇南强奸案中,公安机关将男方手机里下载的37部黄色电影刻成光盘做证据,南京王某强奸案中,公安机关将调取的男方开房记录做证据,这些原本很正常的事情竟然在公检法眼里成了指控他人犯强奸罪的证据。
3,法律的缺陷,现有强奸罪定罪不强制女方出庭,并且公检法都倾向于采信女方的说法。强奸罪认定模糊,证据不严格,有罪推定现象比较突出。
  当前社会已经出现了大量俗称仙人跳(以色引诱后敲诈钱财诬告强奸)的现象,如果最高法院再不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及完善强奸罪随意入罪,并对强奸罪证据环节严格要求,那么中国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男性因强奸罪含冤入狱,请高院领导重视。
  社会发展女性越来越重视物质金钱,如今社会上以主动色诱男性发生性关系敲诈钱财的事情爆发式增长,这虽然是敲诈,但敲诈嫌疑人入罪相当困难,男方没有律师帮助无法取证,女性诬告强奸的成本太低。
    4,律师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不敢发言,不敢挑刺,找不到案子的问题,不敢给法院施加压力,开庭时,一切听检察官和法官的,不敢打问,不会发问,不耻发问,对于插入,射精,口交等字眼不好意思说,对于事实不去追求真相,一些所谓的年龄大的资深老律师根本就不明白当下年轻人的性爱观念,我曾经在研讨会上说过这个问题,但是会上却遭到北京某知名律师的反驳,他挖苦说我才30多岁,不应该把精力放在研究这些低俗的问题上,说强奸罪牵扯到女性的隐私,你在法庭上又是插入又是射精,你怎么好意思,我说作为律师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还原事实真相,我从来不感觉我研究强奸罪就低俗,把精力放在研究强奸罪上,是因为我知道每年有太多的人被诬告成强奸罪,我想改变这种现状,所以我把自己的办案经验写了这么多文章希望我们法律同行的人能看到,能共同努力去防范强奸罪冤假错案。我反问这位老前辈律师,你在办理强奸罪案件时不去核实男女双方怎么脱得衣服,怎么做的前戏挑逗,不去核实性关系发生的具体细节,你怎么来证明女方是自愿的呢,至于如何证明女方在发生性关系时是自愿的,我已经专门写过文章,这里就不在多写。他无话可说。之所以很多公检法的人说强奸罪的案子只要女方报案肯定判了,是因为我们律师把他们惯坏了,很多律师办理强奸案,开庭时不去深究细节,走个过场,甚至有的老律师他们的观念还停留在他们八九十年代。他们自己也认为是强奸,你都认为是强奸,你怎么去给别人辩护。
十八大以后,在办理强奸罪案件上,明显感觉出阻力小了很多,很多当事人在委托我时,都会说张律师,这个案子还有希望吗?我们找检察院和法院的人都问了,这个案子肯定判强奸罪了,遇到这样的问题,我怎么回答?很多法院和检察院都是邻居,办公地点一墙之隔,既然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最起码检察院已经给你定了性,就是你涉嫌强奸了,因为一旦检察院批捕,就意味着产生国家赔偿的责任了,检察院的人能轻易的把人给放了吗?法院的法官能轻易的判决一个人无罪去让检察院难看吗?在我06年刚开始参与办理强奸罪案件时,那时司法环境不像现在这么公正,很多强奸罪案件检察院和法院都不让律师说话,他们认为讨论性关系是可耻的,开庭时他们希望律师能配合他们,轻描淡写的判了就行了。但是十八大以后,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的继续推进,至少我自己明显的感觉司法公正了很多。
 
孔子说,食色性也,性的欲望是人的本能,对于那些原本是完全自愿或者是半推半就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旦男方被女方事后诬陷强奸了,你应该知道在现有法律背景下如何防止被错判强奸。
第一:在自愿发生完性关系后,一旦女方表示要钱,否则就告你强奸时,一定要冷静,多少要给些钱财安抚女方情绪,一旦女方发生完关系后立刻报案,通过法医鉴定从女方的外阴拭子中鉴定出男方的精液DNA,那男方将极为被动,即使你的律师最后给你还原了事实,你也将付出很大的代价,也将面临很大的麻烦。在我办理的强奸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男方不但不给钱,还骂女方是婊子是鸡是小姐的情况,女方气不过,所以去报案了,然后男方就被拘留了,虽然很多案件最后经过努力被撤案或不起诉,但这些男方付出的代价远比给女方点钱要大的多。
第二,被派出所第一次询问时一定要高度重视,要镇静,要知道如何应对询问,对于如何做口供我已经专门写文章传授过经验,这里不在多说。有兴趣的律师同行可以来电交流办案心得,电话18615528215.
第三,被拘留以后,一定不要慌张。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在这37天当中,公安机关会找你录三到四次口供,至于强奸罪案件口供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应对,如何录取口供,我已经写文章说过,这里就不在说了,除了录口供之外,公安机关还会带着犯罪嫌疑人到现场指认现场,指认女方,在指认工作当中,犯罪嫌疑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很多强奸罪冤案,都存在指认程序存在瑕疵的重大问题,一旦指认的现场与实际的案发现场不一致,有些案子公检法就不好办了,在四川一起强奸案中,公安机关认定女方被强奸后没穿胸罩,没穿鞋子就跑出了男方的宿舍,但公安机关带着犯罪嫌疑人现场勘察指认时,只在床上拍了一个黑色胸罩的照片,没有鞋子的照片,并且我翻遍了整个卷宗材料,在男方的六次口供,女方的三次口供中,都没有说明当晚女方穿的胸罩是什么颜色,既然你们公安机关做的证据这么不扎实,我作为律师也不用客气了,首先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女方当晚穿的胸罩的颜色,也就不能确定照片中的胸罩是女方所留,另外,女方说她当晚没穿鞋子光着脚就跑出去了,但是勘察指认现场并没有有鞋子,我提出这些问题后,检察院非常重视,不出我的所料将案件退了回去。我举这个例子,是让我们的律师同行明白,在办理强奸罪案件中,一定要重视每一个细节,细心细心在细心,并且在侦查实践当中,很多公安机关都会让自己的协警,聘用的保安等作为见证人,这都是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刑事诉讼程序明确规定,侦查机关自己的人员,以及聘用的保安辅警等,不能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见证人,所以,男方在被公安机关要求做指认工作时,一定要问明白见证人的身份。
 
第四,被批准逮捕以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意味着这起强奸案已经基本不可能花钱私了,意味着公安机关认为他们已经初步掌握了男方涉嫌强奸的证据,虽然很多证据事后被律师给推翻。批准逮捕以后,公安机关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在这两个月内,他们要收集出指控男方犯强奸罪的所有证据,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他们能找到的证据有限,并且可能会被律师给他推翻了。一是很多派出所警察法律知识不精通,收集证据不符合刑事侦查程序。例如做口供时不开同步录音录像,讯问人数少于两人,在讯问时上来就问你强奸了谁?在哪里强奸的?什么时间强奸的?强奸了几次等等这些诱导性欺骗性威胁性的讯问言辞,还有就是指认辨认,现场勘察,人身检查不符合程序没有笔录等等关于这些方面我都写文章论述过,这里不在多写。二是强奸罪案件本身发生在封闭空间证据很少,导致了公安机关能找到的证据非常有限,尤其是那些双方身上没伤的,那些发生完关系后过了一段时间才报案没法做人身检查的。在甘肃苟某强奸案中,公安机关竟然将男方手机里存储的37部黄色电影刻成光盘当证据使用,在南京王某强奸案中,同样荒唐,竟然用男方的30多次开房记录当证据,存储黄色电影也好,开房记录多也好,这和一起强奸案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怎么能当证据来指控别人犯强奸罪呢,这也从侧面说明公安机关在强奸罪案件中取证的困难,因为法院要判决一个人强奸罪,必须要有证据链,注意一下,是证据链条,必须环环相扣,但是在强奸罪实践当中,公安机关除了给男女双方做口供,除了去现场做个勘验笔录外,找其他证据非常困难,所以他们为了能让法院把这个案子判了,就得想办法找其他的证据,所以出现这种开房记录做证据,黄片做证据就不足为奇了,在四川那起强奸案中,甚至出现了虚假的证据,那也是我做律师以来,第一次遇到造假的证据,当地公安机关胆子也太大了。
第五,在检察院公诉阶段,在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有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可以延长半个月,在这个阶段,男方委托的律师就可以到检察院阅卷了,就可以看到整个案件当中公安机关找到了什么证据了,在这个阶段,辩护律师会有很多疑点问题会与男方核实,男方要做的就是实事求是,告诉你的律师事实,你只有告诉他事实,他才能给你对症下药。
第六,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法院审判阶段了,在开庭审理时,作为被告的男方如何与自己的律师配合还原事实,还自己清白,我早已经写文章详细的说过,这里就不在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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