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评不上级就要自己付医药费吗?
发布日期:2015-12-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核心提示:工伤评不上级就要自己付医药费吗?工伤评级只是为伤残补偿提供根据,只要是工伤,单位都要给予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下面就由110网为您介绍。

工伤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有:

  (一)医疗费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