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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国企职工因为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单位不给算工伤直到现在不管医药费一直是自己垫付
发布日期:2013-04-05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因为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单位不给算工伤直到现在不管医药费一直是自己垫付



你好: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能认定为工伤的是‘伤’,也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伤害,而能认定为工伤的‘病’的只有两种:一种是职业病,另一种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脑溢血属于因长期高血压引起的,本身是一种自身的慢性疾病,因此你这种疾病很难被认定工伤从而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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