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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要不到工资?维权要明确以下内容
发布日期:2015-12-07    作者:110网律师
未签劳动合同要不到工资?维权要明确以下内容                      
                    本文来源央视社会与法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要知道

 一、未签劳动合同企业需承担赔双倍工资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承担被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且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注意: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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