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平等权概述
发布日期:2015-1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平等权概述
平等和自由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两大支柱。在封建制国家,不仅人们的各种自由缺乏保障,而且法律上的权利,也因性别、种族、宗教、阶级等的不同,而毫无平等可言。一切权利义务都是以土地为中心的等级身份体系,维护以国王为中心的少数统治阶级享有广泛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是近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和标志之一。近代民主政治理论认为,如果公民与公民之间不平等,那就只能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专政,而不是民主政治。因而平等权极为重要。在大多数国家,平等权既是一项基本权利,又是一项基本原则。
平等权是指人们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权利。所谓法律上的平等,是反对人为的不平等,否认任何人在法律上享有特权。基含义包括:1、国家应反对一发特殊待遇,如贵族制度、世袭制度、特殊阶级、爵位等;2、国家应承认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国家对于所有公共职位,除了知识与道德条件外,不应附加其他任何限制条件;3、国家应规定人们平等负担义务。法国1789年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第6条规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它的差别。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规定,任何一州,在其管辖范围内,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当然,法律上的平等也不是绝对平等,不是说同一部法律可以适用于一切人。不同的法律是有不同的适用对象的,如青少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兵役法等。但是,对于相同情况的人,法律是应当给予平等对待的。
平等权是否适用于外国人,各国法律的规定是不同的。有的国家规定适用于一切人,如法国、美国、德国、巴西、巴拿马、印度、泰国等国的宪法。有的国家规定适用于普通人,如意大利、菲律宾宪法等。有的规定仅适用于公民,如比利时、西班牙、土耳其、日本宪法等。在前两类国家,平等权适用于外国人,政治权利除外,具有较大的普遍性。这是因为,按照人权公约的规定,国家负有保护外侨生命和财产的义务。实际上,外国人的政治权利和某些经济权利常常受到特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