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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总论复习:代理与行纪
发布日期:2015-1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纪指行纪人与委托人订立的以行纪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法律行为。行纪与代理的区别体现在: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
(2)行纪的法律效果先由行纪人承受,然后通过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转给委托人;代理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享有。
(3)行纪必为有偿法律行为;代理既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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