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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录音(录像)证据要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2015-11-04    作者:110网律师
录音取证并不简单,是有技术含量的,根据司法实践,杨文战律师总结了十大要点:


1、要以合法手段收集
这一点是基础,前面分析过了。判断合法性在参考很多因素,通常来讲,双方当面沟通时一方持录音设备或者电话沟通时一方直接电话录音,从手段上讲,都是合法的。


2、谈话内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
谈话内容中要有时间、双方身份、地点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沟通过程中有明确确认。


3、 录音取证要尽早
在双方没有发生大的矛盾冲突,至少是还没有起诉之前,通过录音方式取证,还是有机会的。起诉后,再收集证据,一般很难成功。


4、 要根据案情设定谈话内容的关键点
要根据案情和手里掌握的其他证据,来设计录音证据要固定的关键点,要与诉求目一致,要与其他证据能相互佐证。对于关键内容,可能的话,要多次确认。


5、 谈话的语气、沟通方式事先要设计好
表达要自然,否则对方可能会警觉,导致丧失取证机会;
不要以威胁的口吻交谈,以威胁方式取得的证据,可能认定为违法;
尽量平和沟通,在激动争吵过程中的表达,可能会认定为非真实意思表示;
涉及关键点的语言内容要清楚明确,不能含糊不清;
可能的话,关键内容应由对方明确表达,而不是只答复“嗯”“啊”。


6、 录音取证要固定的事实,不是各方对事实的看法
是非对错自有法官来判断,当事人举证的目的是固定曾经发生的客观事实,不要在各方不同观点或对法律的看法上纠缠。


7、 注意控制谈话的时间和节奏
法庭上的时间宝贵,录音取证的时间不宜过长。如果做不到短时间取证,要控制录音取证的关键内容,最好集中在某一或某几个时间点上,不要太散乱。


8、 注意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
对视听资料的真实性产生争议时,可能会需要司法鉴定,这时要向法院提供原始的视听资料载体,所以原始的载体要保留好,不要复制后丢失或覆盖毁掉。


9、 要提供完整录音证据,而不能擅自剪辑、截取
要保留视听资料的完整性,剪辑、截取后的录音证据,通常是无效的。


10、 向法院提供录音证据要有文字版
向法院提供录音证据的方式通常是刻盘,而且要给对方一份,对方要仔细核实的,而且应该向法庭提供文字整理版,这是形式上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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