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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非法集资罪吗?怎么定罪量刑?
发布日期:2015-10-20    作者:马家强律师
有非法集资罪吗?怎么定罪量刑?
泰安市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发现很多搞非法集资的,很多人不了解非法集资,现在泰安刑事律师可以简单的告诉大家关于非法集资的问题,不明白的问题或者需要我们的帮助可以直接联系我,电话13792114451.
   
首先,告诉泰安市民的是《刑法》没有非法集资这一罪名,实践中涉及非法集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罪名有二个: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集资诈骗罪。

量刑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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