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2015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考点:公司设立的原则
发布日期:2015-10-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自由设立,又称放任设立。是指国家对公司的设立不加任何法律限制,无须办理任何手续,公司就可以成立。

2、特许设立。是指公司的设立要经过国家元首的特别许可或国会的特别法令。

3、核准设立。是指公司设立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并且需要经过审批机关的审查批准。

4、准则设立。是指公司的设立只要符合国家公司立法所规定的条件,经专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就可以成立公司。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