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无罪辩护成功
2015年6月,郭某涉嫌抢劫罪被开封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案卷移送到开封市某区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郭某的亲属委托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薛东林律师为郭某辩护。
薛东林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到检察机关查阅案卷,到看守所会见郭某,了解到郭某是被诬告陷害,是冤枉的。薛东林律师通过仔细查阅案卷,撰写了辩护意见,并和检察官多次沟通,指出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的诸多漏洞,认为指控郭某犯抢劫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检察机关采纳了薛东林律师的意见,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由于侦查机关不能提供有力的有罪证据。检查机关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郭某被无罪释放,在看守所羁押了近4个月的郭某获得了自由。
通过办理此案,薛东林律师认为如果在公安侦查阶段能及早介入,及时向侦查机关为郭某辩护,郭某会更早获得自由。建议一旦被采取强制措施,就要及早聘请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