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冲刺精讲:代理关系
发布日期:2015-08-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代理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它由三方当事人构成:本人(或称被代理人)、代理人、相对人(或称第三人)。同时,代理涉及三个法律关系: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指:
(1)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这是代理的基础关系。这种基础关系可以基于法定、指定或委托的授权而产生。
(2)代理人与第三人(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此为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的结果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代理人依据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以被代理人名义向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法律 敎育 网
(3)被代理人与第三人(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被代理人承受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对第三人(相对人)享有因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义务。其中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为内部关系,其他两种关系为外部关系。代理的内部关系是外部关系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前提,而外部关系是内部关系的目的和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