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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宿舍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发布日期:2015-08-20    作者:孙超律师
  下班回宿舍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根据上述规定,下班回宿舍途中受伤认定为工伤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时间条件是“上下班途中”; 

  2、伤害原因条件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也就是说,公司下班之后回宿舍途中,若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意外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但若是在下班途中摔伤、跌伤、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伤害等,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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