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无处分权人处分财产
发布日期:2015-08-15 作者:
李光辉律师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相关法律知识
»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是否一律无效?
»
论善意受让人与无处分权人订立处分合同的效力
»
老年人财产所有权及处分权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处分权包括哪些,对离婚财产处分后悔怎么办?
»
出质人以其无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出质的,该质押是否有效,质物的所有人能否向质权人追索?
»
出质人以其无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出质的,该质押是否有效,质物的所有人能否向质权人追索?
»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引发的“革命”
»
未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是否有效
»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
无处分权人将房屋转卖给善意第三人的行为是否有效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