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郑州上涨至1600元
2015年7月1日河南省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5〕37号,以下简称《通知》),时隔一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再上调。
《通知》指出,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自2015年7月1日起: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
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
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
其中,郑州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涨200元,调至1600元,较2014年7月上涨14.29%;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较2014年7月上涨11.11%。
这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是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后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