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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是否有权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发布日期:2015-07-29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另外,父母双方还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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