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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撞死人后逃逸,最终判刑5个月
发布日期:2015-07-27    作者:110网律师
2013临沂沂水董某交通肇事一案,董某本身处在7个月缓刑考验期,驾驶车辆将人撞死,在看守所一同收监的多个被告人同样的情况判刑3--5年。董某妻子为董某聘请了多个律师均不满意,最终找到了李律师。通过李律师的努力董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判刑5个月,加上7个月的缓刑最终判刑1年(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再次犯罪必须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实刑,所以7个月的刑期无法减少)。这在沂水看守所轰动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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