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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买卖中卖房人不迁走户口,买家可以起诉吗?
发布日期:2015-07-23    作者:张静律师
当前,户口仍然是影响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因素。例如部分购房人高价购买学区房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子女就学,因此户口能否如愿迁入对于购房人影响重大,部分房屋买卖过程中会对于户口的迁移问题作出详细的约定。但由于户籍管理属于公安部门的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法院无权干涉。故对于买受人起诉要求出卖人迁出户口的,无论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就户口迁移事宜是否作出了约定,法院均不会受理,已经受理的,亦应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不受理房产纠纷中的户口问题,买房人如何维权?
户口迁移问题虽然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但迁移户口确系一项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对于违反户口迁移约定时,买受人可以在合同里约定违约赔偿责任,依照合同约定主张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应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此种情况下对于买受人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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